船用救生衣的要求
1.耐高低温性能。在承受10个高低温循坏后,救生衣不应有皱缩、开裂、膨胀、分解等损坏。
2.浮力损失。救生衣在淡水中浸24h后,其浮力损失不应超过5%。
3.耐油。才0#柴油中浸泡24h后,救生衣不应有皱缩、开裂、膨胀、分解等损坏。
4.耐燃烧。救生衣过火2s后,不应持续燃烧或继续熔化。
5.强度。
(1)救生衣衣身以及每一圈提环均应能承受32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
(2)救生衣肩部应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而不损坏。
6.穿着。在无人指导情况下,应有75%的穿着人员在1min内可以正确地穿上救生衣。
7.浸水性能。
(1)复正。穿着人员穿着救生衣后,平均复正翻转时间应不大于穿着成人基准试验装备(RTD)时的平均复正翻转时间。若有“不翻转”情况,“不翻转”的次数应不超过穿RTD时的次数。
(2)静平衡。穿着人员穿着选定救生衣静平衡后应符合下列要求:a)净高度:所有穿着人员的平均净高应不小于穿着RTD时的平均净高;b)躯干高度:所有穿着人员的平均躯干角应不小于穿着RTD时的平均角度减去5°;c)面平面(头)角度:所有穿着人员的平均面角应不小于穿着RTD时的平均角度减去5°;d)倾侧角:综合净高度、躯干角度、面平面角度的制约,在救生衣灯实际安装到位的情况下,救生衣示位灯的上半球体应可见。
(3)落水和跳水。穿着人员落水及跳水后,救生衣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使穿着人员浮出水面并保持脸朝上,且所有穿着人员离开水面的净高度不应小于5.11.2的规定;②不发生移动或对穿着人员造成伤害;③没有影响其侵水性能或浮力的损坏;④不对其附件造成破坏。
(4)穿着人员入水后,救生衣不应左右摇摆而使穿着人员的脸没入水中,穿着选定救生衣、恢复至稳定的脸朝上似胎儿状姿势的穿着人员人数,应至少与穿着RTD时同样状态的穿着人员人数相同。
(5)游泳和出水游泳25m后,能够攀上救生筏或爬山高出水面300mm的刚性平台的穿救生衣的穿着人员人数应不少于穿救生衣情况下的穿着人员人数的2/3。